教育部关于公布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 发布人:招办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0日
  • 阅读次数:2173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的要求,教育部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经申报、公示、审核等程序,对各地各高校向我部正式申请备案的专业予以备案;在以上工作基础上,根据教育部学科发展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评议结果并征求有关行业部门意见,确定了审批同意设置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及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名单。

    我校城市管理、秘书学两个本科专业获批招生资格。